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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2]148号颁布时间:2002-05-21

     2002年5月21日 陕地税函[2002]148号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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