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6日 市国税发[2002]175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
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10号,陕国税发[2002]101号)转发
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总局、省局文件精神及市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全
面推行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推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金
税工程顺利运行。
按照省局的最新通知,各局已推行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企业的基本信息暂不上传,
具体上传时间及方法另行通知。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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