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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2]101号颁布时间:2002-05-14

     2002年5月14日 陕国税发[2002]10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 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10号,见附件1)精神,在2002年底以前, 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覆盖到所有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到2003年一季度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确保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顺 利推行,结合国税发明电[2002]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计划   全省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推行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2002年6月底前为第一阶段,主要在各市城区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内进行, 全省的推行任务为5,000户,经征求各市意见,了解有关推行的软硬件准备情况, 省局已制定了《2002年陕西省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计划表》(附件2略), 各市应根据此计划制定本地详细的培训、推行计划,务必确保按时按量完成;7月至 12月底为第二阶段,计划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 省约有15,000户;2003年一季度为第三阶段,计划推行到全省所有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全省约有2,600户。第二、三阶段的推行计划随后下达。   二、具体要求   1、大力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   此次恢复推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企业多、工作头绪多,推行工作 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后期金税工程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研究、预测推行各环节可能出现的 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2、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矛盾   随着短期内大量企业进入防伪税控子系统,工作量将成倍增加,基层单位的发行、 发售、报税、认证子系统的现有人员可能就会出现人手不够现象,工作质量和服务态 度将难以保证,税务接收端设备不足和办公服务场所拥挤的矛盾也将非常突出。因此, 各单位要进行认真研究,对内部人员、设备进行合理调整并尽快落实到位,同时,要 千方百计的解决服务场所拥挤的问题,又保证日常报税及认证工作的按时完成。   3、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   各单位,尤其是基层征收大厅,税务所(分局)应做好防伪税控子系统全面推行 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布通告、张贴通知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以 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在系统内召开专门会议,对全体干部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   4、提高师资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为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新上系统企业的操作水平,从而保证后期报税、稽核 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市局应督促二级服务单位切实提高师资水平,没有经过省级服务 单位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企业培训工作,督促完成培训场地、设备等硬、软件 的准备工作。各级服务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必须保证培训质量,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扩 大收费范围或多收费,不得强制搭售通用设备,凡违反规定致使造成恶劣影响的,省 局将取消其服务单位资格。   各级税务机关在此次推行工作中不得从事任何商事活动。   5、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各系统平稳运行   此次推行工作一旦开始,将会连续进行,新问题可能会不断出现,各单位应及时 发现并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省局汇报,切勿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做好各系统的衔接工作,避免由于工作疏漏出现问题,确保杜绝稽核系统档案漏 采事件的发生。   6、其他工作   ①做好开票子系统推广应用情况的统计工作   各市局、省直属分局应于6月12日前将已推行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企业的基本 信息(通过统计软件完成)上传省局。本次统计的截至日期为2002年5月31日。   上传地址:FTP://92.16.16.1/CENTRE/省局流转税处/开票子系统统计上报   统计软件的安装及操作办法详见陕国税函[2001]343号通知。   ②各市局应于6月3日前将本市第二阶段的推行计划上报省局(通过《金税工程 通告专栏》的“地市反馈”栏上报)。   ③为及时传达,反馈有关推行工作的重要通知、规定和要求,请各级税务机关有 关人员每日定时4次浏览省局《金税工程通告专栏》(地址: HTTP://92.16.16.12/LZS),除非特别情况外,省局将不再电话另外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恢复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有关准备工作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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