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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277号颁布时间:1999-08-30

     1999年8月30日 市国税发[1999]277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转 发〈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 [1999]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转发 《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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