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2]86号颁布时间:2002-03-14

     2002年3月14日 陕地税函[2002]86号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 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应当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 批复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