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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1]197号颁布时间:2001-12-10

     2001年12月10日 陕地税发[2001]197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1]12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农业部等国家八部委《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农经发[2000]10号)文件,陕西省列入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的有五家,分别是:   一、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咸阳富安果汁有限公司;   三、陕西省海洋果业食品有限公司;   四、宝鸡惠民乳品公司;   五、陕西世联高蛋白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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