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金部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273号颁布时间:2001-12-10

     2001年12月10日 市地税发[2001]273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 金部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函[2001]232 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用作社会福利基金部 分的发行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