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6日 陕地税发[1996]228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6]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
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非零税目税率核定问题。
(一)对中央、省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跨省区、省内跨地区和各种形式的国
内联合投资项目,由省计委、省地税局负责审核、审定其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
经审定后,由省地税局填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审定通知单》,通知
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税局。省级各主管部门(公司)在下达本部门(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计划前,应先将投资计划项目送省计委、省地税局审核、审定投资方向调节税
税目税率,下达时应抄送省计委、省地税局和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中央驻陕单
位应汇总本部门(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中央各部门(公司)下达计划后一
个月内,到省计委、省地税局审核、审定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并由省地税局填
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审定通知单》通知项目所在地市地税局。
(二)地市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地市计(经)委、地税局负责审核、审
定其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经审定后,由地市地税局填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
节税税目税率审定通知单》(格式自定),通知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对于县
(市)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个人自行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委托县(市)
计委、地税局审核、审定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由地市计委、地税局自行确定。
(三)受省计委、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计委、地税局,其核定的投资方向调节税
税目税率有误的,上级税务机关有权纠正。
(四)基层征收税务机关要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项目建设内容与原核定的税目税
率不符的,应暂按原核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并及时将核实后的适用税率报原核定税务
机关复审。
二、关于零税率项目的审定及零税率项目凭证发放管理制度。
(一)对中央、省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跨省区、省内跨地区和各种形式的国
内联合投资项目,由省计委、省地税局负责审核、审定,经审定后,由省地税局填开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审定通知单》,通知地市地税局。
(二)地市属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地市计(经)委、地税局负责审核、审
定,经审定后,由地市地税局填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审定通知单》
(格式自定),通知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县(市)属及个人自行安排的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是否委托县(市)计委、地税局审核、审定,由地市计委、地税局自行确定。
如需委托,地市地税局则须在填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凭证环节进行
复审并提出意见。
(三)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项目凭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实行
集中发放的管理制度,即由各地市地税局领用、保管、开具零税率项目凭证,不再逐
级下发。各地市地税局须设专人管理领用和开具零税率项目凭证,并实行登记制度,
对确定为零税率的项目,在开具零税率项目凭证时要逐项登记,以备复查。
三、关于强化征管,严格执法的问题。
(一)纳税人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到计委、地税
局审核、审定其税目税率,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手
续。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被税务机关查出者,除追缴税款外,应按《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七条、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纳税人在建设期内更改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应在更改后三十日内,持有
关文件资料向地税机关重新审定税率并申报办理有关税务事项。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
的,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纳税人以零税率或低税率的投资项目为名,从事适用较高税率的投资项目,
或以更新改造为名,从事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对计划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应按
实际投资项目适用税率和有关规定计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并按《税收征管法》第四十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地不得越权减免投资方向调节税,各级税务机关和计划部门要严格把关,
同时,要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的数额和期限。纳税人因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
的,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要求延期缴纳税款的数额、期限及有关事由,
并订出清缴税款的计划。税务机关要严加审核,并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地税务机关对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工作。应组织力量进行定期、不定
期的专项纳税检查,加大稽查力度,大力宣传讲解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法及有关规定。
省地税局以后年度将组织力量进行年度定期检查,平时不定期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
的重大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六)为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地税务机关可据实际情况委托有关单位
(如计委、城建、土地管理等部门)负责代扣代缴投资方向调节税。代扣代缴单位应
负责及时足额地扣缴税款,并划转金库,税务机关按规定拨付手续费,不得无故拖延。
未按规定扣缴税款而造成漏欠税的,由代扣代缴单位负责补缴税款。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