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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陕财税[2000]010号颁布时间:2000-03-13

     2000年3月13日 陕财税[2000]010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 知》(财税字[1999]3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家储备肉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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