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税注字[1999]001号颁布时间:1999-06-23

     1999年6月23日 陕税注字[1999]001号 各地市国税局、地税局、各税务代理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1998年度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均应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执业注 册或非执业注册。   二、注册登记时间:1999年7月1日-8月31日。过期未申请注册者,视 为自动放弃注册权。   三、具体注册程序,按省地税局、国税局和本中心联合下发的陕地税发 [1999]131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执业注册费80元;非执业注册费20元。另统一收取工本费 10元。   五、对年龄在60岁以上,并一直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原执业税务师,其注册登 记工作另行通知。   六、各地、市请于7月10日前来领取有关资料。   七、联系地址:西安市雀大街28号   联系电话:7214663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1998年度注册税务师注册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