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0日 陕地税发[1999]134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1999]2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
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充分认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这次换发税务登记
证工作为契机,加大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力度,进一步摸清所辖外商投资企业的底子,
健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基础资料库,为日常征管奠定基础。
二、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程序,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
施此项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不足,于10月1日之前将书面总结和《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局。
三、认真统计本次换证工作所需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
构注册证、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的数量,并于6月14日之前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税务登记证件印制数量统计表》(附件1)传真上报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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