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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藏税字[1994]86号颁布时间:1994-05-21


各地(市)、县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1号《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各地,请从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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