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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4]45号颁布时间:2004-04-14

     2004年4月14日 藏国税函[2004]45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 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 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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