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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藏财综字[2003]56号颁布时间:2003-10-16

     2003年10月16日 藏财综字[2003]56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代理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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