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全省国税系统“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优秀项目”评选情况的通报

云国税发[2005]42号颁布时间:2005-02-01

     2005年2月1日 云国税发[2005]42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的通知》(国税函 [2004]505号)要求,我省国税系统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优秀项目” 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为各级国税机关组织的涉及国税干部日常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教学方案、 教学方法、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评选条件概括为“新、特、实”三个字,“新”, 即符合新的培训理念、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有创新;“特”,即特点鲜明,有独到 建树;“实”,即求实、务实,有实效。评选方法采取自下而上推荐。   通过对各州、市国税局报送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项目”的评选,昆明市国家税 务局报送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NIT)中级培训与考试工作》、大理 州国家税务局报送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NIT)中级培训与考试》、 临沧市国税家税务局报送的《公务员全员业务素质综合培训》等培训项目,能够运用 新的培训理念、手段和方法,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 一定的创新,对推动本地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进行了 有益的探索,省局决定给予通报表扬。同时,推荐昆明市国家税务局的培训项目参加 总局组织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优秀项目”评选。   此次评选活动也反映出我省开发培训项目的水平还不高,在培训理念、培训手段、 培训师资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还需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加大投入,勇于实践。面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 进一步深入对税务教育培训提出的新要求,希望全省国税系统教育部门的干部要更新 培训理念,积极进取,求实创新,掌握和运用适应培训工作需要的各种现代培训教学 方法,使培训内容和方式更贴近基层税务干部的需求和税收工作实际,高质量、高标 准地做好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 贡献。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