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9日 云国税函[2004]892号
保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腾冲亿翡翠旅游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减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
示》(保国税发[2004]247号)收悉。根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
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
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财税[2003]19号)第三条第
四款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腾冲亿翡翠旅游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至
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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