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2005年税收电月报项目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5]4号颁布时间:2005-01-06

     2005年1月6日 云国税函[2005]4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关于增加2005年税收电月报项目的通知》 (计便函[2004]038号)要求,现将我省2005年税收电月报项目修改如 下:   一、第87项“卷烟”改为“烟草”项目,口径为“各级烟草公司、两烟交易市 场、省烟叶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二、第100至106项为“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中的相关项目合计。   三、第116项口径为“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中“个体经营”的 “税收收入合计”。   四、快报设140项,行字节数为1400。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