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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云地税农字[2004]29号颁布时间:2004-09-24

     2004年9月24日 云地税农字[2004]29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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