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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2]15号颁布时间:2002-04-29

     2002年4月29日 云财税[2002]15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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