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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渭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8]370号颁布时间:1998-08-04

     1998年8月4日 云地税发[1998]370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 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 在执行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 程》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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