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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

云国税退字[1996]7号颁布时间:1996-03-15

     1996年3月15日 云国税退字[1996]7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单位: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 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32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各有关海关密切联系、配合解决。文件中的附表一、 附表二由省局印制,各出口企业、单位统一到省国家税务局领取并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 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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