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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云国税发[2001]140号颁布时间:2001-05-29

     2001年5月29日 云国税发[2001]140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 0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啤酒生产企业2000年全年销售的分牌号、规格的啤酒产品的销量、平均出厂 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等资料,请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局流转税处。执行 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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