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84mm全包装及硬条翻盖“春城”(红)牌卷烟试销计税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联[1999]492号颁布时间:1999-12-27

     1999年12月27日 云烟财联[1999]492号 昆明卷烟厂:   你厂《关于请求审批“84mm春城(红)”系列品牌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 政字[1999]77号)收悉。为不断拓展卷烟市场,你厂新近开发出“春城”牌 卷烟系列产品,为便于新规格卷烟的销售,经对上报新规格卷烟生产成本的审核,现 将你厂新规格卷烟试销期的出厂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全包装“春城”(红)牌卷烟不含增值税计税出厂价格每箱128 2.05元。   二、84mm硬条翻盖“春城”(红)牌卷烟不含增值税计税出厂价格每箱24 35.90元。   三、上述价格从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   此复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