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部分牌号出口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联[1999]469号颁布时间:1999-11-25
1999年11月25日 云烟财联[1999]469号
昆明卷烟厂:
你厂《关于请求审批“NICE-11”牌出口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
[1999]69号)及《关于请求审批“94mm钻石J牌(Diamond J)
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9]71号)收悉。根据目前出口卷烟的实际,
经对你厂出口卷烟生产成本的审核,现将你厂出口卷烟计税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硬条翻盖“NICE-11”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
每箱3791.67元。
二、94mm硬条翻盖“DIAMOND J”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不含增值
税)每箱4825.00元。
三、上述价格从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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