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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0]01号颁布时间:2000-01-05

     2000年1月5日 云国税函[2000]01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9]847号)转发给你们,对其他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的进项税额申报抵 扣时间也可比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处理,请遵照执行。 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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