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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6]208号颁布时间:1996-06-26

     1996年6月26日 云地税发[1996]20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接此通知后主动 与当地武警部队财务知门联系、接洽,做好有关代扣代缴的各项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 理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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