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点设立云南省农业特产税江地查验征收点的通知
云地税农字[2000]11号颁布时间:2000-02-21
2000年2月21日 云地税农字[2000]11号
丽江地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改点设立“云南省农业特产税江地查验征收点”的报告》
(丽地税农字[1999]3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并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撤销原“云南省农业特产税石龙坝查验征收点”,改点在华坪县大兴乡设立“云南省
农业特产税江地查验征收点”。原“云南省农业特产税石龙坝查验征收点”的牌子、
印章由你局收回销毁。新设立的“云南省农业特产税江地查验征收点”的牌子、印章
由你局按原规格、字体制作。你局务必加强对查验征收点的管理,确保查验征收点按
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