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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6]240号颁布时间:1996-08-09

     1996年8月9日 云地税发[1996]240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6]1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结合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将检查中的问题 及时向省局稽查分局反映。各地要在1997年5月31日前,将清理总结及附表一 并上报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检查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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