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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190号颁布时间:1997-06-13

     1997年6月13日 云地税发[1997]190号 思茅地区、西双版纳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澜沧江--湄 公河客货运输协定〉的通知》(国税函[1997]230号)转发给你们,对协定 中涉及有关地方税的税收问题,请依照我国税法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澜沧江--湄公河 客货运输协定》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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