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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7]027号颁布时间:1997-02-03

     1997年2月3日 云地税发[1997]02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 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 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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