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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烤烟四十个等级全面征收农业特产税的通知

云地税农字[1999]73号颁布时间:1999-08-23

     1999年8月23日 云地税农字[1999]73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政府7月初召开的全省烤烟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烤烟收购工作的正 常进行和地方税收任务的完成,从1999年起,对烤烟四十个等级全面征收农业特 产税,即对B2K、B3K、CX2K、B4L、CY1、GY2、S2七个等级不 再免征农业特产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烟草部门联系,随时掌握烤烟收购进 度、等级和价格情况,并认真分析、研究和预测,确保烟叶农特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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