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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盐津--水富公路路面修复工程缴纳营业税的复函

云地税函[1997]17号颁布时间:1997-08-20

     1997年8月20日 云地税函[1997]17号 云南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昭通总段盐津--水宫公路路面修复工程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函收悉。根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等有关规定,无论是公路养护工程, 还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属于营业税“建筑业--其它工程作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均应用章征收营业税。因此,昭通总段盐津--水富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应按“建筑业” 照章缴纳营业税。   此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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