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7]160号颁布时间:2007-07-19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