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4]278号颁布时间:2004-11-30

     2004年11月30日 渝地税发[2004]2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 [2004]5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