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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渝国税发[2004]116号颁布时间:2004-06-17

     2004年6月17日 渝国税发[2004]1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 中心支库,各区县(自治县、市)支金库,国、地税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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