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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0]5号颁布时间:2000-01-05

       2000年1月5日 渝国税发[2000]5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58号)转发给你们,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自2000年1月 1日起执行,1999年度的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按原规定办理。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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