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向纳税人收取磁卡使用费的通知
成地税发[1998]55号颁布时间:1998-05-25
1998年5月25日 成地税发[1998]55号
自机构分设以来,我市各级地税机关按照总局关于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
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证收、重点稽查”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进
征管改革。为了更好地宣传税法,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税收查询服务,在取得有关部门
同意后,普遍采取了计算机查询有偿服务的办法,对实行计算机征管的纳税人收取一
定的磁卡使用费,这对于加快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服务于广大纳税人起到厂积极
的作用。
鉴于目前企业改制正处于关键时刻,纳税人也存在着不少困难,为认真贯彻中央
和省、市关于“清费减负”的精神,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发展,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
起,全市地税系统一律停止再向纳税人收取滋卡使用费。请各单位切实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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