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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年版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0]102号颁布时间:2000-05-19

     2000年5月19日 成地税函[2000]102号   近接一些基层税务机关询问九七、九八年版普通发票是否能继续使用问题、经请 示省局并结合我市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现明确如下:   凡采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防伪专用水印纸、使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我市地税机 关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的九七版、九八版普通发票均可继续使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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