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成都市解困和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优惠政策明白卡》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2]113号颁布时间:2002-05-27
2002年5月27日 成地税函[2002]113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成都市解困和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优惠政
策明白卡〉发放工作的通知》(成再就业办[2002]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成都市解困和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优惠政策明
白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2002年5月9日 成再就业办[2002]7号
各区(市)、县解困和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再就业服
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帮
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我市于2002年3月初在五城区和高新区
范围内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明白卡》,城区外的其他区(市)县从3月底开始
陆续发放。目前,除个别区(市)县正在抓紧准备《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外,绝大多
数区(市)县已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发放了《明白卡》。我市《明白卡》的发放促
进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受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为进一步
做好《明白卡》的发放工作,现结合前期发放工作和落实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通知
如下:
一、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继续做好《明白卡》
发放的宣传工作,要按照《关于建立〈再就业优惠政策明白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劳发[2002]31号)规定的发放范围和对象发放《明白卡》。当前要注意
为需要了解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发放《明白卡》,以扩大再就业优
惠政策的宣传面,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掌握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和创业就业。
二、具体承担《明白卡》发放工作的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和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要认真做好通知和发放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明白卡》的作用,制定促进
《明白卡》发放的办法,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服好务。尚未发放《明白卡》的区
(市)县要抓紧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快制定发放办法,确保五月中旬发放。
三、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
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1]165号)
规定,我市享受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人员包括:①已领取了原成都市劳动局统一负责
制的《劳动手册》,需要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②已办理《四川城镇失业人员
失业证》,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需要再就业的
失业人员;③国有破产,关闭或改制企业的职工,虽已领取了自谋职业一次件安置费,
但需要就业并已办了《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的人员;④国家、省和我市规定
的比照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各相关部门要进
一步抓好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明确职责采取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机构认
真贯彻成办发[2001]165号文件精神,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失
业人员税费减免,确保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