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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0)340号颁布时间:2000-10-24

     2000年10月24日 川国税函(2000)340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 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0]669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稳妥推行使用读卡机具工作。先在全省国税系统使用由省局统一定购并 配发的渎卡机具,各地加油站日前暂不购买使用读卡机具,待需购买时,再明确购买 事宜。   二、读卡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各市、地、州国税机关征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所 需维修的读卡机具集中后,直接与其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局将 另行通知),由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派人上门维修服务。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 格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8月29日 国税函(2000)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加油站)使用的读卡机具的价格已由国家计委明确,现将《国家计委关 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1 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加油站购买读卡机具事宜。   纳税人使用的读卡机具可由加油站向读卡机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购买,也可由税 务机关代售,但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附件:国家计委关于税控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销售价格的通知      2000年8月11日 计价格(2000)1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 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中的关于“经清理整顿合 格的加油站,必须安装税控装置或具有税控功能的加油机”的规定,为促进税控加油 机监控微处理器及读卡机具的推广使用,现就监控微处理器等产品价格通知如下:   一、北京科泰康技术开发公司和中国计量协会共同开发研制的税控加油机监控微 处理器价格,单、双枪加油机监控微处理器的销售价格每片245元,多枪加油机监 控微处理器的销售价格每片480元;出租车税控计价器监控微处理器的销售价格每 片110元。   二、北京中钞同方智能卡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苏博 泰克数据有限公司和北京泰利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被动式加油机读卡器的销售 价格每个320元,主动式加油机读卡器(液晶)的销售价格每个820元,主被动 式加油机读卡器的销售价格每个600元。   三、北京中钞同方智能卡有限公司、北京握奇数据有限公司和深圳明华澳汉科技 有限公司生产的容量8K的IC卡的销售价格为每卡25元,容量16K的IC卡的销售价 格为每卡35元。   四、湖南金悦工程技术服务部和广东粤悦科技中心销售给各税务机关的加油机读 卡器、IC卡的价格暂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五、上述各企业和中国计量协会均不得向其用户收取任何名义的服务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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