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0]282号颁布时间:2000-12-05
2000年12月5日 成地税函[2000]282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
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00]12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
知(2000年11月13日 川地税发[2000]125号)(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