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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四)

财会字[1993]11号颁布时间:1993-03-17

     1993年3月17日 财会字[1993]11号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1.本科目核算银行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包括国家投资、其他单位投资 和个人投资等。 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设备等实物,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记"固定资 产"等科目,按确认的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帐面原价大于确认的价值的差额,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如果确认的价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固 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银行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记 本科目。 3.本科目按投资人设置明细帐。 第302号科目 资本公积 1.本科目核算银行取得的资本公积。 2.银行接受的现金捐赠,应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 记本科目;银行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 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对于投资人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投资人实 际缴付资本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投资人在新增注 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银行按规定对财产价值进行重估,产生的增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银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本科目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余。 第303号科目 盈余公积 1.本科目核算银行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银行提取的公益金,在本科目内 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2.银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以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第311号科目 本年利润 1.本科目核算银行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2.期末结转利润时,银行应将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手续费收入等 各项收入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汇兑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 税金、费用和其他支出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支出""金融企业 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营业外支出"、"汇 兑损失"、"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借方余额为亏损,贷方余额为利润。 年度终了,银行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全部转入" 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亏损作相反 分录。 3.年度终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12号科目 利润分配 1.本科目核算银行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 的结存余额。 2.本科目应设置"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 润"、"应交特种基金"、"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3.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如下: (1)应交所得税:核算银行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每期终了,按规定计算 的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2)盈余公积补亏:银行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 本科目。 (3)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银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 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4)计算出应支付的利润:银行计算应付投资者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利润,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5)应交特种基金:银行计算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 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6)未分配利润:年度终了,银行将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从"本年 利润"科目转入本明细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亏损,作相反 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明细科目。结转后,本明细科目 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 年度终了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也应在"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 配利润);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 贷记有关科目。 年度终了,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第501号科目 利息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各类存款、贷款和利息收入。 2.当期收到利息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当期未收到利息,计算应 收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应收未收利息时,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期末利息收入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 润"科目。 3.本科目应按存款、贷款种类等设置明细帐。期末应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与金融企业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收入。 2.发生往来收入,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本科目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511号科目 手续费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进行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2.发生各项手续费收入,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余 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本科目按手续费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12号科目 其他营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除存款、贷款、投资、证券买卖和代理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往 来以外的其他营业收入,如咨询服务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不属于营业范围的 收入,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2.发生其他营业收入,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 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本科目按其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13号科目 汇兑收益 1.本科目核算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等业务产生的汇兑收益。 2.发生汇兑收益,借记"外汇买卖"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结 转利润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本科目按外汇买卖币种设置明细帐。 第514号科目 投资收益 1.本科目核算银行进行投资,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分回的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 入等。 2.发生应收及收到债券利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3.本科目按投资种类和接受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515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经营业务以外的各项收入,如罚款净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固定资产清理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2.发生各项营业外收入时,借记"现金"、"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 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 科目。 3.本科目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21科目 利息支出 1.本科目核算银行在进行存款、贷款业务中发生的利息支出。 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拆借、存款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 核算。 2.预提应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各项利息时, 借记本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 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22号科目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1.本科目核算银行与金融企业往来而发生的往来利息支出。 2.发生银行与金融企业之间往来利息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 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往来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531号科目 手续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 2.发生各项手续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 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手续费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32号科目 营业费用 1.本科目核算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2.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 款"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33号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 1.本科目核算银行缴纳应由经营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2.期末终了,按规定计算出本期应交纳的各项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 金"科目;同时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税金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34号科目 其他营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银行除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及汇 兑损失以外的其他营业支出。不属于营业范围的支出,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不记入本科目。 2.发生其他营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 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其他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35号科目 汇兑损失 1.本科目核算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和外币兑换等业务产生的汇兑损失。 2.发生汇兑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外汇买卖"科目。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结 转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外汇买卖币种设置明细帐。 第536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1.本科目核算银行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非常损失和固 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损失等。 2.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 余额结转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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