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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五)

财会字[1998]19号颁布时间:1998-06-10

     1998年6月10日 财会字[1998]19号      第113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器材、转让无形资产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 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 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不同的应收账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 为企业预收的账款。 第115号科目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等。 二、企业预付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所购器材时, 如按规定不能抵扣销项税额的,按实际成本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之和,借记 “器材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按规定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按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成本,借 记“器材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贷款,借 记本科目,货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 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未如为贷方余额,反映 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第11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 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取的各 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 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 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或“ 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项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河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第121号科目 器材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器材的采购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器材的加工成本,应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包 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购入器材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l.买价; 2.运杂费(包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4.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包括整理挑选过程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 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5.应由购入器材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以上第1项支出应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支出,能分 清对象的,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分不清对象的,按器材的重量或买价等比 例,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 三、本科目的使用方法如下: 1.收到发票账单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如按规定不能抵扣销项税额的,按 实际成本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之和,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 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按规定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 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收到器材,但发票账单尚未收到的,暂不作会计分录。 3.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器材时,如按规定不能抵扣销项税额的,按实际成本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之和,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加按规定可 以抵扣销项税额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科目,按实际 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货款”科目。 4.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器材短缺或其他应冲减器材采购成本 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 记本科目。因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器材损耗,借记“待处理财 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5.月份终了,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器材验收入库凭证,按照器材类别分别下列 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对于已经收到发票账单或者已经开出、承兑商业汇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 下同)的器材,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计划 成本,借记“材料及结构件”、“周转材料”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材料及结构件”、“周转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或者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器材,应分队器材项目, 按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或暂估价格,借记“材料及结构件”、“周转材料”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字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待收到发票账单或 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 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器材品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五、器材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计划成本,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具体采用哪一 种方法,由企业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器材品种繁多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对于某些品种不多, 但占成本比重较大的器材,也可以单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器材品种简单, 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全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器材的日常核算。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器材计划单位成本尽可能接近实际。计 划单位成本除特殊情况应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收到发票账单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 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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