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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四)

财会字[1992]67号颁布时间:1992-12-31

     1992年12月31日 财会字[1992]67号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 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借记"材料采购"、"应付帐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 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 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 应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 项。 二、企业购入财务、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 (发票帐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本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帐单, 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偿付应付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帐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204号科目 预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货款。 二、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品销售 实现时,应按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作相反分录。 预收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收的货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科目的贷方, 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 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 二、企业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资 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 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 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发放工资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 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 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帐",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 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214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福利费。 二、企业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 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 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福利费的结余。 第22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资源税、盐税、烧油特别税、 特别消费税、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等。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以及其他不需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应交产品税; 2.应交增值税; 3.应交营业税; 4.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借 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当月产品销售和其他业务应纳增值税小于应扣抵税金时,留待以后月份从 应交纳的增值税中继续扣抵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扣税金"科目。 5.应交房产税; 6.应交车船使用税; 7.应交土地使用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借记"管理 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8.应交所得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 贷记本科目。 9.应交资源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本科目。 10.应交盐税; 11.应交烧油特别税; 12.应交特别消费税。 分别核算企业代收应交的盐税、烧油特别税和特别消费税。企业在销售产品时, 将已收的和应收的盐税、烧油特别税或特别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自用盐应交纳的盐税以及购入未税盐改变用途应补交的盐税和企业自用油应 交纳的烧油特别税以及购入未税油改作燃料应补交的烧油特别税,借记"原材料"科目, 贷记本科目。 13.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计算出工程项目应交纳的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交纳的各种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后,补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退回多交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货方余额为未交的税金。 第223号科目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 投资利润。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项目,如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利润的, 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计算出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付利润,贷方余额为未支付利润。 第229号科目 其它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的款项。包括 教育费附加、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 二、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 出"、"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其他应交款;贷方余额为未交的其他应交款。 第231号科目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 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二、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实际支 出数与已预提数的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 提数的数额较大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三、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233号科目 待扣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交纳增值税的企业,当月产品销售和其他业务应纳增值税小于按 规定应予扣抵的税金而少扣的税金。 二、企业当月留待以后各月从应交纳的增值税中继续扣抵的税金,借记"应交税 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以后月份的产品销售和其他业务应纳增值税大于应扣抵的税 金时,从该月销售产品和其他业务应交纳的增值税中继续扣抵以前月份的待扣税金部 分,借记本科目,扣抵后的应交部分,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当月计算 的应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企业留待以后月份继续扣抵的增值税。 第124号科目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二、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大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有 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 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外,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第251号科目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有发行1年期以下短期债券的企业,应另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4个明细科目: 1.债券面值; 2.债券溢价; 3.债券折价; 4.应计利息。 三、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 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还应按实际收到 的金额与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 支付的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 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发行债券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 溢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与 溢价摊销额的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 折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在建工程"、"财务 费用"科目,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折价)科目,按应计利息,贷 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五、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 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数。 第26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采用 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二、企业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应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 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折合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借记"在建工程"、"原材 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人民币借款支付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时,借记"在建工程"、" 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按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国外设备交付生产验收使用时,应将其全部价值,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归还引进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本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引进的设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 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 记本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 三、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呈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 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 计入有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外,其他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四、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第301号科目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二、企业收到投资人投入的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 物,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确认的价值,贷记本科目, 按帐面原价大于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如果确认的价值大于投出单 位帐面原价,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人投 入的无形资产、材料物资等,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 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人设置明细帐。 第311号科目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二、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应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 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对于投资人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投资人实 际缴付资本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投 资人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贷记本科 目。 企业按规定对财产价值进行重估产生的增值,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余。 第313号科目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公益金,在本科目内 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二、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企业以盈余公 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第321号科目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企业应将"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 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 用"、"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期末余额, 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 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将" 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 资损失,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 损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22号科目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 存余额。 二、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补亏"、"提取盈余公积"、"应付 利润"、"应交特种基金"、"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 三、企业发生利润分配业务时: 1.企业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 目。 2.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 亏)。 3.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 积"科目。 4.企业计算出应支付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5.企业计算出应上交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借记本科 目(应交特种基金),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 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总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 时,将本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 企业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也应在本 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 配利润);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 贷记有关科目。 年度终了,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第401号科目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 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基本生产成本; 2.辅助生产成本。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 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企业辅 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 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 汇集,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记"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企业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 月份终了,应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四、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终, 按实际成本,借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 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 六、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 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 第405号科目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 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 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 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其他应付款"、"应付工 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制造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 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帐。 五、除季节性生产企业外,本科目月末应无余额。 第501号科目 产品销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 的收入。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 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二、企业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结转产品销售收入时,借记"应收帐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 期的销售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也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 第502号科目 产品销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的成本。 二、企业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分期 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并应同时结 转应负担的产成品成本差异。 销售退回的产品,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 然后计算应结转的销售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的产品成本,借记"产成 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 第503号科目 产品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产品销售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 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 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 二、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 资"等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04号科目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销售产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 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月末,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应由已销产品分摊的中间产品税金,借记本科目, 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退回的税金,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 第511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 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二、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 "包装物出租"、"运输业务"等设置明细帐。 第512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 销售成本、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二、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累计 折旧"、"生产成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 应交款"等有关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 "包装物出租"、"运输业务"等设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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