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五)
财会[2000]25号颁布时间:2000-12-29
2000年12月29日 财会[2000]25号
1244 商品进销差价
一、本科目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
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物资采购"、"委托加工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
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发生损失,
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售价,贷记
"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转出)"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
目。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月末"受托代销
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委托代销商品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
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
价。企业无论是采用当月的差价率还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并分摊进销差价,均应
在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
四、本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销售也尚未摊销的商品的进销差价。
1251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发结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
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企业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
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
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
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
的差异,记入"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
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物资的名称、数量,发生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退回剩余物资
的数量、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等资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
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五、工业企业可将本科目名称改为"1251委托加工材料";商品流通企业可将
本科目名称改为"1251委托加工商品"。
1261 委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
(或售价)。
二、企业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时,按实际成本(或进价,采用计
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
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x x代销单位"科目,按
应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
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接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等,借记"营
业费用--代销手续费"科目,贷记"应收账款--x x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
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
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将售出委托代销商品的计划
成本(或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或进价)。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借记"银行存
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x x代销单位"科目。
三、企业应与受托代销单位订立代销合同,规定代销单位应于代销后及时、定期
或至少按月报送已销商品清单(载明售出商品的名称、数量、销售单价和销售金额,
应扣的代交税金和代销手续费等),并将货款净额及时汇交企业。
四、本科目应按受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271 受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c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
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代
销商品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
款"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采取收取手续费
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
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x
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x 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接收
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本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
差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应付账款--x x委托
代销单位"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
付账款--x 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
税额(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
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
接收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
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x x委
托代销单位"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
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x 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
项,借记"应付账款--x x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
的企业,月度终了应分摊已销代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受托代销商品的接收价或售价。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
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
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
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在估计可变现净值时,还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其
他因素,例如,有合同约定的存货,通常按合同价作为计算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
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存货超出部分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
基础。
三、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
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
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
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企业当期发生上述情况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科目,按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本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
"库存商品"等科目。
四、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二)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
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
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五、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
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
应以本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1291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企业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在"应收账款"科目
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商品发出时,按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
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进价
与售价)的差额。
在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按本期应收的货款金额,借记"应
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
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或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的数量、成本、售价、代垫运杂费、已收取的货款和尚未收取的货款等有关情况。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尚未收到货款部分
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13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
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超过1年以
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
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对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分次摊销法的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
和出租、出借新的包装物时,应按领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如为计划成
本,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科目;
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预付给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
订阅费等,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财产保险费应在保险
的有效期限内、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在租赁期间内、报刊订阅费应在所涉及的期
间内平均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受
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五、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费用
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
成本、费用。
六、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
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
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
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
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
用成本法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票投资;
(二)其他股权投资。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等明细科目,对因权益法核算所产生的影响长期股
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变动因素分别核算和反映。
五、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
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二)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
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换股权投资),按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
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四)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六、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认购股票付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费
用),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
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按应领取的现金胜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
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
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
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
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
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应收债权
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按应收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
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补价的,分别情况处
理: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
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
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
"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
"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
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在"应收股
利"科目单独核算。
(四)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短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
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等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
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应收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
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记"短期投资"、"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
交税金"等科目。
(3)以固定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换出固
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
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换出固定
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4)以无形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5)以长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等,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核
算。
2.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1)收到补价的企业
①以短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
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②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
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
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换出资产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接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和补价后的余额,
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应收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接
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
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库
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
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③以固定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
资产清理"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
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应确认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
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④以无形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接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⑤以长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收到的补价,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确认的收
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单独核算。
(2)支付补价的企业
①以短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
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
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②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
的补价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
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
目,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银行存款"等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接应收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换出资产已计
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
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③以固定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
资产清理"科目,技换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
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借记"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
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
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④以无形资产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
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⑤以长期投资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
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
科目。
上述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核
算。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
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进行分配,以
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七、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
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
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
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八、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
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应当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取得投资时,企业应按初
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
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投
资成本,或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
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
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
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低于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
销;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
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
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
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期末,企业按被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
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期末,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
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
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记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五)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
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六)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自
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
在此基础上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
并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
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
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应冲减新的投资成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按应确认收益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九、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十、企业管理当局改变投资目的,而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应按
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投资初始投资
成本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定
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
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十一、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
于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十二、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