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通知(四)
财会字[1998]26号颁布时间:1998-02-24
1998年2月24日 财会字[1998]26号
4.成本法,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成本法通常对长期股权投资而言,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
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5.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权益法通常对长期股权投资
而言,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
动,包括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动。
6.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指债券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后的金额与
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例如,A企业1997年3月1日,以310000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
费用)购入1997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债券票面价值300000元,
年利率8%。则A企业计算的债券投资溢价为6000元[310000-300000-(300000 ×
8%÷12 ×2」。
7.可收回金额,指企业所持有投资的预计未来可收回的金额。可收回金额通常指
长期投资的投资成本或账面价值,在未来能够收回的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被投
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市场价值等具体情况确定。例如,A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为5000000元,由于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清理,预计未来能够收回的投资为1450000
元。则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450000元。
8.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
务清偿的金额。对于非现金资产,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为:如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的,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
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该资产和与
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
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三)关于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成本的确定
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
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下列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股利和利息不构成投资成本:
(1)短期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短
期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是指购入短期投
资时支付的价款中所垫付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包括股票
股利。例如,A公司于1997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10股派1元现金股利(不
含税),5月10日在册的股东均可享有该项现金股利,并定于5月25日至30日发放现金
股利。B企业于1997年5月1日购入A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市价5元,B企业于1997年5
月15日以每股6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C企业。假设C企业为此项投资交纳的税费为300元,
则C企业购人该项短期投资成本为 59300元(6 ×10000+300-10000÷×l),实际
支付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为1000元( 10000÷10 ×1)。
购入短期股票支付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2)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例
如,A企业1998年2月1日,以217300元的价格购入1997年1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
其债券利息按年收取,到期收回本金,债券年利率8%,该债券票面价值为200000元,
另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A企业购入该债券不准备长期持有。则A企业购入的该项短期
投资成本为202300元(217300+1000-200000×8%);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
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为16000元(200000×8%)。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尚未
到期的债券利息为1333.33元(16000÷12)购入短期债券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
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处理。购入作为短期投资的债券,实际支
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期的债券的利息包括在投资的成本中。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按以下规定处理:
(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
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以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冲减
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3.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是指期末短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短期投资
的期末计价按本准则的规定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
易价格,在具体计算时应按期末证券市场上的收盘价格作为市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
低计价时,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
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
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按投资总体计算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是指按短期投资的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算
提取跌价损失准备的方法。例如,A企业1997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为8
5000元,按市价计算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合计为76000元。则A企业应提取的跌价损失准
备为9000元(85000-76000)(假设以前各期均未提取跌价损失准备)。
按投资类别计算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是指按短期投资的类别总成本与相同类别总
市价孰低计算提取跌价损失准备的方法。例如,B企业1997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中的
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为66000元,按市价计算的股票投资的余额合计为55000元;
短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为 50000元,按市价计算的债券投资的价值合
计为45000元。则B企业应提取的股票投资跌价损失准备为11000元(66000-55000);
应提取的债券投资跌价损失准备为5000元(50000-45000)(假设以前各期均未提取
跌价损失准备)。
按单项投资计算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是指按每一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
提取跌价损失准备的方法。例如,A企业1997年12月31日甲、乙、丙股票的账面余额分
别为6000元、9000元、7700元;12月31日的市价分别为6500元、8700元、7600元。则A
企业应提取的跌价损失准备为400元[(9000-8700)+(7700-7600)](假设以
前各期均未提取跌价损失准备)。
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短期投资跌
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
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
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当期短
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例如,A企业1997年12月
31日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为5000元,“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为4600元,则当年应提取的跌价准备为400元(5000一4600);如果A企业1997年12月
31日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为4500元,则当年应冲回的跌价准备金额为100元
(4600-4500);如果A企业1997年12月31日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成本的金额为2000元,
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即当年应冲回跌价准备金额为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