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法规 > 正文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十八)

财预字[1998]104号颁布时间:1998-03-31

     1998年3月31日 财预字[1998]104号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上级调出固定资产(无偿调出)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变价处理,减少固定资产并取得变价收入 (l)原值大于变价收入部分的价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原值一变价收入) (2)取得的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同时:  借:固定基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变价收入) (三)固定资产的维修 1.维修房屋,预付工程款 借:应收及暂付款--预付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2.维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付清工程款 (1)属于一般的日常修理工程   借:事业支出--修缮费 贷:应收及暂付款--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2)属于大修理工程,应从提取的修购基金列支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应收及暂付款--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四)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分录见本附录之四--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和其 他对外投资的有关举例 六、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取得 1.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二)无形资产转让 1.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事业支出--其他费用 贷:无形资产 2.摊销无形资产 借:事业支出 贷:无形资产 (三)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分录见本附录之四--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和其 他对外投资的有关举例 七、借款 (一)取得借款时 1.收到财政或上级部门借给的周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周转金 2.向银行借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银行借款 3.向其他单位借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其他借款 (二)偿付借款时 1.归还借款本金时 借:借入款项(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区别借款用途分别记入有关科目 借:事业支出--其他费用 勤工俭学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