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便〔2013〕54号颁布时间:2013-08-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主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可在财政部网(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请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不限于征求意见稿中所提问题。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陈瑜 林屾
联系电话:010-68552538 68553313
传真:010-68552704
电子邮件:chenyu@mof.gov.cn,linshen@mof.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邮编:100820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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