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便〔2019〕8号颁布时间:2019-03-13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国资委财务监管局、银保监会财会部、证监会会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亏损合同——履行合同的成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趋同,请贵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4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我国意见。同时,我们鼓励各企业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征求意见稿所列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举例支持。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冯翠平
联系电话:010 - 68552540 传真:010 - 6855301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 编:100820
电子邮箱:fengcuiping@mof.gov.cn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亏损合同——履行合同的成本(征求意见稿)》简介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亏损合同——履行合同的成本(征求意见稿)》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