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6]35号颁布时间:2006-0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全国培训方案》(以下简称《全国培训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执业准则的实施,将为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运行效率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对于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提升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具有深远意义。
准则好,还要实施好。实施好准则的前提是培训好。各地方注协要高度重视准则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培训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全国培训方案》制定本地的培训方案,报我会备案。各地方协会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到位。
各地方协会在研究部署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当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会通报。
我会联系人:杨晨辉、高格。联系电话:(010)68703243,68721166-1403。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全国培训方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计划(面授班)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培训班计划(远程教育班)